2019-05-16 09:07:46 作者:国际金融报 来源: 浏览次数:3670
来源:国际金融报
继去年7月对《关于规范互联网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通知》”)征求行业意见后,近日,银保监会对此《通知》进行了修改完善,并在业内二度征求意见。
银保监会提出,保险机构应建立完善的互联网保险销售可回溯内部控制制度,并明确线上线下融合方式销售和自助终端销售亦适应此规定。
去年7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规范互联网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通知》”),并征求了行业意见。
在业内人士看来,银保监会二度发布《通知》,拟对互联网保险销售行为进行可回溯管理,是为了让互联网保险真正在“阳光下”销售。
《通知》中提及的互联网保险销售行为,是指依法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含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依托互联网向消费者销售保险产品,由投保人通过互联网进入保险机构自营平台的投保流程,确认投保意愿、填写投保信息、提交投保申请等过程。
互联网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由销售界面管理和销售过程记录两部分构成。前者指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应保存互联网保险销售过程中关键销售界面的内容信息及历史修改信息,建立版本管理机制。后者指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应保存互联网保险销售过程中投保人投保信息、操作轨迹、操作时间,以及保险公司接收投保申请时间等内容。保险中介机构还应保存向承保公司转交投保资料的时间。
《国际金融报》对比两次征求意见稿发现,新版《通知》删减了界面合并、如实告知和投保申请受理等大的章节,内容更为系统。
同时,新版《通知》对可回溯管理内容重新进行了梳理和规定,偏重记录保存互联网保险销售过程中投保人投保信息、操作轨迹、操作时间,以及保险公司接受投保申请时间等内容。
此外,新版《通知》将原版本“明示合同内容”分成了通用条款展示和特殊条款展示。通用条款中,明确免除责任的条款的文字、字体、符号等要引起消费者重视,同时以文字、音频、视频等形式进行说明。
针对犹豫期、健康险产品、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等内容则在特殊条款展示中做出了单独设置界面展示的要求。
新版《通知》还明确了保险公司和中介机构的职责,前者负责互联网可回溯资料的归档管理,后者将可回溯资料反馈至承保保险公司。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根据2018年度互联网人身保险市场运行情况分析报告,2018年互联网人身保险规模保费已连续第二年出现下滑,全年累计实现保险规模保费1193.2亿元,同比下降13.7%。
与保费下滑相对应的还有居高不下的投诉率。
数据显示,2018年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共接收互联网保险消费投诉10531件,同比增长121%,其中涉及财产保险公司8484件,同比增长128%;涉及人身保险公司2047件,同比增长95%,主要反映销售告知不充分或有歧义、理赔条件不合理、拒赔理由不充分、捆绑销售保险产品、未经同意自动续保等问题。